问题 | 离婚时如何处理一方有外遇的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一方有外遇的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时如下处理一方有外遇的财产分割问题: 1.由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通过判决予以分割; 3.一方的外遇属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的另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和个数、离婚原因等; 2.双方同意离婚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3.离婚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付多少,另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的方式; 5.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等等。 三、离婚后分配财产诉讼时效 离婚后分配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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