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适用于哪些情况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适用于哪些情况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适用于以下情况: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哪个更快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相比是仲裁更快。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也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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