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不用归谁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不用归谁 土地征收不用一般是归属于国家所有;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 因为某些原因项目停止的,或者是土地征收过多的,剩余的土地应该是归还给原土所有权人所有。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法律规定了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土地征收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权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 三、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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