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日,在市区湖畔某小区门外张贴了很多类似于警方悬赏通告样式的追债信息,该追债信息将债务人的姓名、住址和相片等信息公布,这引起了许多居民的注意。如此的追债方式是否合理?有专家认为,公布债务人的信息或被追责。 当日上午7时许,市民黄女士从湖畔某小区出门,突然发现小区门外的灯柱和施工挡板上张贴了很多标题为“好消息”的告示,她当时以为是广告信息,认真一看“原来是追债的”。 黄女士说,该告示上称某男子欠债不还还跑路,将欠债男子的姓名、住址和照片详细公布出来。如有人知道欠债男子的线索,可拨打告示上的联系电话,将可获得1千元至1万元的奖励,在奖励后面还写着对提供线索人保密,“很像警方张贴的悬赏通告”。 延伸阅读 如债务关系不属实则属诽谤 该事件一度引起了附近居民的讨论,像这类看起来像警方“悬赏通告”,公布债务人的信息和照片的追债信息很少见。对于这种行为,有的市民认为侵犯了被追债男子的隐私权。市民蔡先生说,就算是债务人,也是有隐私权的,并且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也属于一种个人行为。他说,债权人将债务人的相片、姓名等信息到处张贴,明显是对债务人隐私的侵犯。 也有的市民认为,欠债还钱是应该的,当没办法找到债务人的时候,债权人以公布信息的方式找到债务人是合理的。 对于市民提出的债权人以公开债务人信息来追债的行为是否违法,有专家认为,如果告示中所说债务纠纷属实的话,那么就要看公布债务人的信息对他是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那么债务人也可以追究债权人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告示中所说的债务关系不属实,那么张贴该告示的人则属于一种诽谤行为。因此,追债要合法合理,切勿因此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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