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什么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无过错责任原则。 4.公平责任原则。 ![]() 三、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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