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是底薪还是全勤工资 |
释义 | 一、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是底薪还是全勤工资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是全勤工资。 如果有绩效工资的话需要结清所有的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可以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而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6.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辞退后不给补偿金的仲裁时效 辞退后不给补偿金的仲裁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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