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应如何处理婚前财产 |
释义 | 一、离婚时应如何处理婚前财产 离婚时一般不处理婚前财产。 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是物权进行分配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有: 1.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 3.公证机构对受理的案件,依法审查提交的公证材料; 4.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三、婚前财产申请公证的材料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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