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除法律责任的基本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免于刑事责任有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您,免除刑事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即对于已构成犯罪之行为不以犯罪对待,对于该犯罪主体不以犯罪人处置。免除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既然不追究就不会留有案底。 ![]() 三、不负刑事责任与免除刑事责任区别 免除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 “不负刑事责任”指的是针对并特定人群特殊年龄等条件虽有犯罪行为,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也不会受到判决。 两者的区别就是“免除处罚”是违法需要受到判决而免去处罚,而“不负刑事责任”指的并不违法不负刑事责任。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触犯刑律并达到追究程度,但由于某些减免条件存在而不进行追究;免予刑事处罚已经触犯刑律但情节轻微,可不予追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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