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结算辞职员工工资 |
释义 | 一、如何结算辞职员工工资 如下结算辞职员工工资:在劳动者离职后,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本人实际出勤的天数来结算,并且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不能拖欠或者无故克扣。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辞职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辞职社保如何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辞职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1.员工正常离职后,原单位会将员工社保暂停缴费; 2.员工找到新工作,则新单位会代为办理续保手续;或者在找到新工作之前,员工也可以先自己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进行社保缴费,也可以在找到新工作之后委托新单位进行社保补缴,但是补缴所需要的费用还需要员工自行承担;若员工找到的新工作在异地,则还需要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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