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时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
释义 | 一、结婚登记时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结婚登记时需要的证明文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登记流程有哪些 结婚登记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流程: 1.申请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2.审查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 三、结婚登记必须满足哪些法律要求 登记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完全自愿; 4.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5.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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