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有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分别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情形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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