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确认后公司是否自动解散 |
释义 | 一、隐名股东确认后公司是否自动解散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二、公司隐名股东享有哪些权益 公司隐名股东享有的权益如下: 1.参加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 4.股东资比例分红,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什么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