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来说如何诉讼民事纠纷 |
释义 | 一、一般来说如何诉讼民事纠纷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如何准备民事起诉所需资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 三、民事纠纷调解后会有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纠纷调解后不会有案底。具体如下: 1.民事纠纷只是在派出所留有问询记录或调解记录; 2.留有案底的是属于刑事案件; 3.民事纠纷如果上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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