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用卡诈骗判刑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希望以上知识能帮你清清楚的了解相关信息。若你想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及量刑有进一步的了解,你可以与我们的在线咨询律师取得联系,这样可以获得更专业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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