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维权 |
释义 | 一、如何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维权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求助,让他们进行调解劝阻。 2.可以直接报警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3.可以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4.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二、家庭暴力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可以提供警察出具的告诫书、报警记录、就医诊断书、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三、家庭暴力一般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 2.性暴力是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是最常见的性暴力; 3.身体暴力对身体的攻击及限制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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