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家庭关系中的义务 |
释义 | 一、如何界定家庭关系中的义务 界定家庭关系中的义务如下: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4.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家庭关系证明去哪里开 开具家庭关系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询,由该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开具家庭关系证明需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另外,如果我们委托他人进行办理的话,是一定要进行出具委托书的。 ![]() 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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