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成立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合同不成立的构成要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还要注意的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当然不成立。《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包括一人自行订立合同、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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