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证据必须有哪些形式如何收集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证据必须有哪些形式如何收集 离婚案件证据必须有以下形式: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正等; 2.证明当事人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家庭成员,或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3.其他证据种类。 离婚案件证据如下收集: 1.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收集录音录像; 2.必要时要进行专业的鉴定,如伤残证明; 3.对于一方出轨,收集对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应当委托公证部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二、离婚案件不出庭怎么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案件不出庭的判决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应按撤诉进行处理。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三、法院审理离婚案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的时间: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理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理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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