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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一、遗嘱公证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被继承人、继承人、公证机关等;
    2.财产具体情况、财产分割方式、继承份额;
    3.公证遗嘱的其他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嘱公证后能反悔吗
    继承公证书不能反悔。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证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当提供原遗嘱。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作出放弃继承声明。继承公证一般涉及多个继承人,所以继承公证一旦完成,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能单方面反悔,改变继承公证的内容。但如果全体继承人同意改变继承公证书的内容,本质上可以改变和推翻继承公证书的内容。
    
    三、公证人员办理公证遗嘱时需要审核哪些内容
    1.审查遗嘱人的身份是否真。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时,首先会审查申请人是否遗嘱人本人,遗嘱是遗嘱人本人应当从事的法律行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从遗嘱本身的性质来说,遗嘱是遗嘱人去世后才生效的法律文书,在生效前是保密的。
    2.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人从事民事行为的基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从事有关法律行为的,遗嘱就是其中之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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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