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
释义 |
如何确定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数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选择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时,补偿标准可参照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数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值确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如何处理拆迁补偿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交换补偿安置协议,并就安置房的位置、面积达成具体协议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由于拆迁协议中标的房屋的安置时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出售之前,被拆迁人会明确具体标的房屋的权利是原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应优先保护被拆迁人的权利安置房。(2) 出卖人出卖标的房屋后,与被拆迁人就该房屋签订安置协议。存在以下情况: 1。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登记的,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买卖合同成立前,买受人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房屋买卖合同未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已经入住的,因为入住行为表明房屋所有人履行了拆迁协议中的房屋交付义务,房屋所有人已经接受交付并占用房屋,优先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第二,房屋买受人已经入住的,优先保护房屋买受人;第三,按照合同生效成立的时间顺序,优先保护合同成立前的权利人。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可参照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数额由房地产价格评估值确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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