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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员工社保所需材料清单
释义
    一、办理员工社保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员工社保所需材料清单: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3.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单位没给交社保该怎么办
    单位没给交社保的处理办法应该是:
    1.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寻求行政部门处理。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三、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补偿,法律网提醒您,公司不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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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