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员工社保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办理员工社保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员工社保所需材料清单: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3.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单位没给交社保该怎么办 单位没给交社保的处理办法应该是: 1.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寻求行政部门处理。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三、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补偿,法律网提醒您,公司不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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