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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注册所需资料一览
释义
    一、婚姻注册所需资料一览
    婚姻注册所需资料一览: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如果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交钱吗
    法律网提醒您,领结婚证不需要交钱。各省市区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婚姻登记对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记“零收费”政策,只要双方符合政策,登记领证全免费。去领结婚证的时候,男女双方只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材料,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免费的婚姻登记,领取到结婚证。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3]《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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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1: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