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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专有权何时被取得
释义
    一、商标专有权何时被取得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申请注册商标后核准注册之日。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此时即取得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前者指的是不能超过核准注册的商标范围和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后者是指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保护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三、商标专有权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是十年。法律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限为十年,若十年期满,需要继续适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一年,向商标局提出续展请求,逾期未申请的,可以给予半年宽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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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