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 |
释义 | 古代对被害人向官府提起诉讼的称谓,也是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缘由或依据。《秦简·封诊式》记载:某里士五(伍)甲告曰:“甲亲子同里士五(伍)两不孝,谒杀,敢告。”这是父亲作为被害人向官府自诉的案件。秦以后历代,均以自诉作为起诉的主要形式,并奖励控告、惩罚不告。《唐律·斗讼》规定:“诸强盗及杀人贼发,被害之家及同伍,即告主司。……当告而不告,一日杖六十。”如果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而与犯罪者私和,流二千里(《唐律·贼盗》)。历代封建法律对自诉又有一定的限制。秦律规定,家主擅自杀死、伤害子或奴婢,子、奴不得以被害人身份起诉,否则予以处罚。唐律规定,告祖父母、父母者,处绞刑;但告谋叛以上罪,应缘坐罪除外。部曲奴婢告主,非告谋反、叛逆罪,一律处绞刑。此外,赦前事不得相告,禁囚除控诉狱官虐待自己外,不得告举它事。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