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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有什么
释义
    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有什么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有: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有相关法对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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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3: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