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购房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
释义 | 一、在购房后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购房定金一般来说可以退还。但是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请求吗 法律网提醒您,购房合同中定金跟违约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如果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在违约的情况下,原则上如果支付了定金就不需要再支付违约金,除非守约方能证明定金不足以弥补给自身造成的损失,超过的部分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三、商品房定金纠纷的诉讼时效 定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诉讼时效从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收到侵害以及实施侵害的行为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定金合同权益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不受人民法院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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