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是否可以利用房产以抵债务 |
释义 | 一、债务人是否可以利用房产以抵债务 债务人可以用房产抵押债务。如果债务人用房产用作抵押,需要去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如果是直接用房产偿还债务,可以签订协议,然后再将房产过户到债权人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个人房产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房产抵押需要如下资料: 购房合同、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房产抵押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抵押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到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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