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可同时规定定金与违约金 |
释义 | 一、合同是否可同时规定定金与违约金 合同中当事人能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但是,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合同另一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有在定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或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定金的特征有如下几点: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 三、定金交多少合适 法律网提醒您,定金交只要没有超过法定的限额就是合适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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