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使用期限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出租房屋使用期限如何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的规定是: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出租房屋必须要租赁备案吗 出租房屋必须要租赁备案。房屋出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一定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是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网提醒您,每个地方的处罚都有所不同,具体的行政处罚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 三、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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