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华盛顿 |
释义 | 1732~1799George Washington美国将军,独立战争中大陆军总司令,首任总统。出生于弗吉尼亚威斯特摩兰郡。少年时代在弗吉尼亚的农场度过,只受过非正规教育。英法七年战争中,在英军中参加对法作战,1755年被任命为弗吉尼亚军总司令。1758年当选为州议员,次年退出军界,返乡经营维农山庄。1774年9月被推选为弗吉尼亚代表出席第一次大陆会议,1755年5月出席第二次大陆会议,主张与英国彻底分离。同年6月被议会选为大陆军总司令。此后统帅大陆军和民兵英勇机智与英军作战,1781年10月获独立战争的胜利。1787年华盛顿参加费城制宪会议,被推选为会议主席。华盛顿强烈地批评松散的邦联,主张建立联邦政府,并赋予它超乎各州之上的权力,联邦政府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他同样强烈地反对君主制政体,主张美国必须采用共和制,并且以严厉的言辞拒绝了一切让他成为一位君主的建议;他主张总统在与其他政府部门交往时处于强有力的地位,不为立法机关所左右,但也不要干预后者行使权力;他对党派活动深恶痛绝,认为无论总统还是政府,都是全美国的,而不是一个州或一个党派的。1789年初,华盛顿当选为首任美国总统,1793年再度当选总统。任内为政勤勉,避免介入党派争端。作为首任总统,华盛顿的许多作法补充了宪法留下的空隙,创造了美国宪政中一些重要的先例。例如,内阁不是英国那样的工作班子而是总统的助手;总统解除内阁成员的职务无需参议院同意。1796年第二次总统任期届满,华盛顿发表《告别书》,坚决拒绝竞选第三任总统,从而开创了最著名也是最重要的宪法惯例:美国总统连任不超过两届。1797年参加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就职典礼后,返回维农山庄居住至逝世。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