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华沙条约 |
释义 | Warsaw Tresty or Warsaw Pact1955年5月14日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华沙签订的条约。《条约》规定:(1)“每逢一缔约国认为产生了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发动武装进攻的威胁时”,缔约国各方应迅速“进行磋商”。(2)“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和权利”,并应以一切“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给予援助”。(3)缔约国建立武装的联合司令部,统率“拨归其指挥的各国武装部队”。(4)建立一政治协商委员会,磋商和审查实施《条约》的问题。该条约构成了军事政治同盟——“华沙条约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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