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和未形成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无效和未形成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未形成的区别是: 1.合同无效一般是因为订立合同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或者他人利益,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当事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未形成一般是因为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没有达成一致或者是合同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未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哪些合同为无效合同 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律师提醒,合同无效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合同被确认无效,还会产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效力。 ![]()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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