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的材料有迁户口方的户口落户的地公安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原户口簿、法院的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目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开具的迁出证明等,然后由办理户口迁移的当事人本人带着户口迁移的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然后办理新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二、离婚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取得开户籍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法律网提醒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规定,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 三、离婚迁户口需要本人到场吗 离婚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但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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