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和失效有何区别 |
释义 | 一、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和失效有何区别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是指权利义务的履行停止,而失效指的是合同自始无效。二者的区别如下: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同 无效合同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条件,合同关系不应成立;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消灭已经生效的合同。 2.合同效力不同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国家不主动干预。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合同自始无效,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 二、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应该承担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网提醒您,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赔偿对方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三、合同终止的条件 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合同解除;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归于一人;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债务人已经将标的物提存等。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