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依照《补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补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47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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