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
释义 |
合伙企业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其名义或以所有合伙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时所承担的债务。《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债务超过其应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个人合伙是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民按照本协议分别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伙人应根据出资比例或本协议以其自身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债务超过其应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内部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或出资比例进行分摊;协议未约定债务承诺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承担更多的责任 仅提供技术服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的,还应当对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内部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服务抵销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或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合伙人约定或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无盈余分配比例的,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合伙人退伙时未按约定或合理分担合伙企业债务的,按照其他合伙人的平均投资比例承担,退伙人应当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退伙人已经分担了合伙企业的债务,他仍然对其参与合伙企业期间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小编为您编写的相关知识。通过以上知识,我相信您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Luba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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