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学活体检查 |
释义 | 又称“法医学生体检查”。对涉及法律问题的活人(生体)所进行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活体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或病理状态,如损伤的种类、性质(他伤、自伤、灾害、疾病),受伤时间,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轻重伤的判定,生长发育情况,精神状态,生殖功能,妊娠、分娩,亲子关系,疾病、诈病、造作病或匿病等。由于法医学活体检查涉及到许多临床医学专门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并需要专门的仪器设备,所以有些问题在委托专科医师鉴定或协助检验鉴定,如精神状态鉴定、视力、听力检查和X线、X线断层扫描(CT)检查及临床医生理化检验等。检查妇女身体时,应请女法医学鉴定人主检,或有一位女工作人员在场。检查重伤未死的人体时,应与临床医师密切配合,在不影响抡救或危及伤者的前提下,尽量作到检查与抡救、治疗同步进行。由于接受法医学活体检查的人均涉及法律问题,被检者有可能伪诈、隐瞒或夸大病状。因此,应以客观检查结果为主,对被检者的陈述和自觉症状要审慎分析、判断。一时不能下结论的,要配合各种辅助检验或住院观察、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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