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家庭子女是否能够接受农村宅基地的继承 |
释义 | 一、城镇家庭子女是否能够接受农村宅基地的继承 城镇家庭子女不能够接受农村宅基地的继承。 但是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原因在于我国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分离的。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因对政府的宅基地纠纷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期限 并没有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一般分到的农村宅基地,只要符合使用宅基地的条件,是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但是,满足可以回收的情形时,宅基地使用权会被回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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