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由何方负责认定商标侵权行为 |
释义 | 一、商标侵权是由谁认定的 商标侵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二、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侵权情形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 三、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的处理办法如下: 责令停止侵权、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或者是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处以罚款以及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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