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辩护代理律师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一、刑事辩护代理律师有哪些权利 刑事辩护代理律师有的权利: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阅卷权、会见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发表意见权、申请取保候审权、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接收出庭通知书的权利、质证权、申请权、辩论权。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的,有权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三、刑事辩护律师价格一般要多少 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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