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案件中哪些属于赔偿项目 |
释义 | 一、工伤案件中哪些属于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包含的项目有: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付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工伤赔偿的受伤的人身份证原件。 2.受伤的人在去医院看病的时候所取的医院发放的病历。 3.受伤的人在医院进行住院的时候所发放的住院病历。 4.因为受了工伤而导致影响了工作,要去医院对此开取相关的医疗证明,证明是因为受伤所导致影响的工作,还有受伤的人因为工作工资发放的清单,或者是可以证明其收入的材料。 5.开具聘请护理的证明以及因为聘请护理而产生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6.因为工伤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收据或者发票,或者是因为工伤而产生的住宿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 7.如果受伤的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自己产生了职业病,并且已经让相关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则还要提交该机构给出的关于职业病导致伤残的鉴定表。 8.依据法律法规其他相关的材料。 三、公司工伤赔偿不给怎么办 公司工伤赔偿不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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