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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才能成功
释义
    一、诉前财产保全怎样才能成功
    诉前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成功:
    1.情况紧急,不申请保全可能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如何准备诉前财产保全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三、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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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7: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