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同居共同财产? |
释义 | 热门城市:长治律师?? 漳州律师?? 涪陵区律师?? 吉安律师?? 哈密律师?? 东莞律师?? 玉溪律师?? 桐乡市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同居是现代社会比较常见的现象,两个人带着自己的财产生活在一起,时间越久,共同财产也会越多,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当两人面临分手的时候,财产分割也成了无可避免的重要问题,那么分手时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属于同居共同财产 1、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分手时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同居共同财产后,才可以确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那么同居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同居期间双方都会有收入,会取得一定的财产,其中就包括了同居共同财产与同居个人财产。实践中,男女一旦分手的,就财产方面都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建议最好能够事先就同居财产做一个协商约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海口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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