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有效投诉医疗事故 |
释义 | 一、如何有效投诉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当事人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 2.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二、不认定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 1.采取未超出诊疗规范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或患方不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三、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4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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