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督办政务处 |
释义 | 清末设置的推行“新政”的办事机构。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三月,光绪下谕说:“上年十二月初十,因变通政治,力图自强,通饬京、外各大臣,各抒所见,……此举事体重大,条件繁多,在体察时势、抉择精当,分别可行不可行,并考察其行之力不力,非有统汇之区,不足以专责成,而挈纲领,着设立督办政务处。”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四月正式设立政务处,派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荣禄为督办政务大臣。昆冈、王文韶、鹿传霖六人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二人为遥为参预。三十二年更名会议政务处,隶内阁管辖。“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负责制订“新政”各项措施,掌管各地官吏奉章及办理全国官制、学校、科举、吏治等事务,主要负责行政体制的改革事宜。直到宣统三年设责任内阁,会议政务处才并入内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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