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工程款必要的法律凭证有哪些 |
释义 | 一、追讨工程款必要的法律凭证有哪些 追讨工程款必要的法律凭证有如下的: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二、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以下几点: 1.双方协商解决; 2.通过民间调解组织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但诉讼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将发包人或非法分包人、转包人、附属人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并在一起案件中处理; (2)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然后依法主张权利; (3)注意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 (4)必须注意证据的收集,保留施工方撤离不是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成数量的证据; (5)尽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者主张优先受偿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先付。 三、起诉工程欠款可以撤诉吗 起诉欠款的案件可以撤诉,原告可以在判决之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具体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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