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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释义
    一、哪些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例外情形: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二、解除保险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解除保险合同的后果有: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收取的自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期间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未生效保险合同是否可要求退费
    未生效保险合同可要求退费,如果在保险犹豫期内,是可以全额退的。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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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