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中如何保证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
释义 | 一、离婚纠纷中如何保证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方式: 1.当事人应当及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清单或凭证进行保存; 2.若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的,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 3.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其他方式。 二、离婚纠纷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因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三、离婚诉讼一般开几次庭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一般开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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