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辨别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辨别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辨别方式:无效合同是指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无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形,导致合同依法无效的现象。而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依法行使撤销取,合同归于无效,不行使撤销权,合同继续神效的法律现象。 二、无效合同包括哪些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三、无效合同在管辖条款中有效力吗 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根基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合同主要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可以有效。因此,如果无效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且为真实意思表示的,管辖条款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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