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给一方有用吗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给一方有用吗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给一方有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一方所有,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到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公证效力。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离婚财产分割以后还可以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以后还可以起诉,但是需要满足:离婚后,一方发现财产分割协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就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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